时间:2023-05-24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十一届党委巡察工作部署,第二轮、第三轮对化工学院等10个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内工大党发[2022]19号)文件规定,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和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落实学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推动发展要求,召开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对第二轮、第三轮被巡察10个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成效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会议内容
(一)第一阶段:10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情况汇报,每个单位汇报时间10分钟,需要以PPT的形式展示汇报内容。
(二)第二阶段:由评估组根据各单位的汇报情况,结合整改支撑材料,对各单位的整改成效进行评估。
二、会议时间
2023年5月29日下午3:00
三、会议地点
明德楼第二报告厅
四、参会人员
(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阿力坦嘎日迪,第二轮、第三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党支部(支委)成员及科级干部。
(二)汇报单位:化工学院、电力学院、后勤管理处、机关党建办公室、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资产运营中心、招标采购中心、基本建设规划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三)评估组成员: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学校纪委办(监察办)、组织部、宣传部、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学院代表(从未接受巡察学院选派)。
五、其他要求
(一)汇报内容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突出整改效果和取得的成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说明原因,下一步整改举措要结合当前主题教育加强调研并制定,明确整改时限。
(二)汇报单位需要提供整改支撑材料,包括整改方案、整改台帐、召开整改民主生活会材料、研究整改的会议纪要、体现整改措施或成效的支撑材料、汇报PPT,上述材料于5月26日中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德楼530,联系人:温柯18943632403)。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